廢刀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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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刀令,在日本明治9年(1876年)3月28日頒布。全名為《大礼服並軍人警察官吏等制服着用の外帯刀禁止の件》,即禁止帶刀之政令。
日語寫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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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原文 | 廃刀令 |
假名 | はいとうれい |
平文式罗马字 | haitō rei |
历史
编辑內容為除了穿大禮服者(主要為皇室成員),軍人、警察外,其他人士禁止帶刀。在文明開化的風潮下,明治3年(1870年)禁止庶民帶刀;明治4年(1871年),更實行「散髮脫刀令」;1876年,隨著徵兵制的實施,更加強制實行廢刀;但卻引來部分士族的抗拒,結果1877年發生了士族的叛亂。史稱西南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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