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又稱導言序言法例,指法律適用的通例,亦即法律適用上的一般原理原則。[1]法例通常會編列在成文法典的開頭,有將序言、引言自成一章者,亦有在首個章節者。

大陸法系的民法典中,法例安排於如下的位置:[2]

德國法國的民法典,則不設法例。臺灣法律學者鄭冠宇認為,法國民法典序編的條文,有類似於法例的功能。[2]

參考來源 编辑

  1. ^ 鄭冠宇 2021,第42-43頁;王澤鑑 2020,第24-26頁;洪遜欣 1978,第46-48頁.
  2. ^ 2.0 2.1 鄭冠宇 2021,第42頁.

參考文獻 编辑

  • 鄭冠宇. 民法總則 七版. 新學林. 2021-07. ISBN 978-986-526-084-2. 
  • 王澤鑑. 民法總則. 2020-09. 
  • 洪遜欣. 中國民法總則 修訂再版. 1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