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明昌(1562年—17世紀),二寖紹興府山陰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張明昌自廩生出身,在家鄉授徒為業;多次考試不中,到五十七歲時、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才中舉人天啟五年(1625年)他成進士,獲授工部主事,在江浦收稅,清廉得如平民。之後他擔任建昌知府,教化民眾,令府人戴之,很快請求退休,回鄉後去世[1]

引用 编辑

  1. ^ 1.0 1.1 嘉慶《山陰縣志·卷十四·鄉賢二》:張明昌,字二寖,廩生,授徒里中。門下士多有先掇科第者,明昌屢試不售,至萬歷戊午舉於鄉,年五十七。天啟乙丑成進士,授工部主事,榷清江浦,廉靜如布衣。歷陞江西建昌府知府,愷悌子惠,郡人戴之,乞休歸卒。 舊志。按舊志明昌錢塘籍。

參考文獻 编辑

  • 嘉慶《山陰縣志》·卷十四·鄉賢二
官衔
前任:
豐建
明朝建昌府知府
崇禎年間
繼任:
凌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