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炳根(1927年1月—?),别名王立生阿丙上海市人,是一位中国共产党的早期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徐炳根早年曾在上海恒丰纱厂做工,并曾经投身于五卅运动。他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曾担任中共沪东厚生厂支部的书记。1927年11月,他被任命为中共江苏省委沪东区委的职工委员。在1928年5月到10月间,他曾担任中共江苏省委委员、常委,并兼任上海总工会内中共党团的书记。1928年11月至1929年1月,他再次被选出,并担任中共江苏省常务委员。1929年6月至11月间,他出任上海工会联合会党团成员;同年11月至12月,他第三次兼任中共江苏省委委员;1929年12月至1930年1月,他兼任上海工会联合会宣传部部长一职[1]。1930年1月至4月間,他第四次出任中共江苏省委委员,并同时担任上海工会联合会委员长。4月至6月間,他第二次兼任上海工会联合会党团成员,是年7月卸任。1930年,他在中共六届三中全会上被补选为中央委员。1932年9月,在上海被当局逮捕捕,并向当局投降[2];該年12月,当局於报纸上公开发表他的自首书[3]

参考 编辑

  1. ^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 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委员大辞典 1921-2003.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4.11: 887. ISBN 7-80136-946-7. 
  2. ^ 张恒编. 中共中央组织人事简明图谱. 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2008.04: 17. ISBN 7-5043-3953-9. 
  3. ^ 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编纂. 中共上海党史大典. 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 2001.06: 329. ISBN 7-5320-74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