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名市場

美國貿易代表處對侵犯版權的線上或者實體市場/平台的稱呼。

惡名市場(Notorious market)是美國貿易代表處侵犯版權的線上或者實體市場/平台的稱呼。最早在2006年的《特別301報告》中提出這個概念,並整理出「惡名市場名單」,2010年「惡名市場名單」開始獨立進行報告[1]

2019年名單 编辑

線上市場或平台 编辑

實體市場 编辑

外部連結 编辑

早期《惡名市場》為《特別301報告》的一部分:

歷年惡名市場名單獨立報告,

參考資料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