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機車車輛廠廠部大樓

成都機車車輛廠廠部大樓位於四川省成都市成華區,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1952年。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成都機車車輛廠廠部大樓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華區
時代1952年
編號380
登錄2012年7月16日

成都機車車輛廠廠部大樓位於四川省成都市成華區二仙橋街道二仙橋北路街31號,成都機車車輛廠廠內。大樓修建於1952年,由蘇聯援助修建,原為成都機車車輛廠廠部大樓,現為鐵道部駐成都機車車輛驗收室。建築共二層,坐東北向西南,總占地面積為693平方米,系磚木結構,大體呈“牛”狀分佈。建築長42米,寬14米,高14.6米。成都機車車輛廠廠部大樓為一座中蘇結合式建築,為研究20世紀50年代成都的工業建築提供了實物資料[2]

註釋 编辑

  1.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2-07-16 [2012-08-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3). 
  2.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