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肢
截肢是指因為創傷、疾病或手術而切斷人體的一部分,被截肢的人就會被稱為截肢者。截肢主要分爲腿部截肢及手部截肢。人們要截肢可能是因爲患上食肉菌、糖尿病或癌症等症狀,或甚至遇上戰爭、恐怖襲擊或地震等災害。[1][2]
截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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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麥克奈特在1865年的鐵路事故中失去了他的肢體,是第二個記錄倖存者同時是三重截肢。 | |
类型 | 外科手術[*] |
分类和外部资源 | |
醫學專科 | 急救措施 |
ICD-10 | T14.7 |
MeSH | D000673 |

2007年英國傷殘運動會金牌得主約翰·麥克福爾

在伊拉克被炸去左腳的美軍
倖免療程编辑
相關编辑
參见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 ^ Amputee Coalition Factsheet. [2013-04-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21).
- ^ 48歲女死者義肢被撞飛 早年曾遇車禍截右腿保命,加拿大星島日報,2018年4月26日。
- ^ 病人寧死不截肢 腿比命重要?. [2018-06-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7).
- ^ 醫生勸病人截肢保命 家屬:寧死不能無全屍. [2018-06-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