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法兴(414年—465年9月6日)[1],表字不詳,會稽山陰(今浙江紹興)人。南朝宋宋孝武帝寵臣,雖然官職不高,但卻因皇帝親任得以掌握實權,權勢直至宋前廢帝繼位後仍然延續,但這卻令前廢帝對他很不滿,終將其賜死。

生平 编辑

戴法興出身贫寒,父親戴碩子是賣紵布為生。不過戴法興與兩位哥哥戴延壽及戴延興都修身有成,延壽書法好,法興就好學。當時山陰人就以他們三兄弟和當地富人陳載相提並論,說:「戴碩子三兒,敵陳載三千萬錢。」

法興年輕時曾在山陰市集中賣葛布,後为官府小吏,終得以入為尚書倉部令史。及後執政的彭城王劉義康到尚書選令史,就選中了包括法興內的五人,遂以法興為記室令史。劉義康失勢後,戴法興轉為武陵王劉駿的征虜記室掾,後隨轉撫軍記室掾。元嘉二十八年(451年),劉駿轉南中郎將、江州刺史,亦以戴法興為南中郎典籤。

元嘉三十年(453年),太子劉劭弒父奪位,劉駿起兵討伐,轉法興、戴明寶蔡閑三個典籤為參軍督護。同年劉駿擊敗劉劭,即位為帝,即宋孝武帝,以法興為南臺侍御史,同兼中書通事舍人,因其專管內務,權勢很重。孝建元年(454年),法興解中書通事舍人,加建武將軍、南魯郡太守,到東宮侍太子。大明二年(458年),孝武帝追論三個典籤昔日參與討伐的功勳,封法興為吳昌縣男,食邑三百戶。法興後轉員外散騎侍郎,給事中,太子旅賁中郎將,仍兼南魯郡太守。

孝武帝對朝政事事都親身參與,不放權給諸大臣,故作為孝武帝信任的心腹就得分擔皇帝事務。而法興知古今事的特點就令其一直都得孝武帝親侍,即使職務是在東宮,亦很得孝武重用。當時孝武帝在處理選授、遷轉、誅殺和賞賜官員等大事都與法興及巢尚之討論。法興參與這些重要事務,而他每次向皇帝推薦的都得准許,因此就有很多人去拜訪法興,和他拉關係,而法興亦從中多收賄賂,遂令家產變得豐厚。

大明八年(464年),孝武帝去世,宋前廢帝繼位,轉法興為越騎校尉。當時太宰江夏王劉義恭受遺詔輔政,前廢帝繼位後又加其錄尚書事[2],按理當總掌朝政,然而他卻畏懼向來掌權的法興等人,竟然退讓,故前廢帝即位後未親政期間,不論詔命施政還是尚書大小事都由法興決斷,義恭等人只是有空名而已。不過,前廢帝即位時已經十五歲,總想按自己意思做點事,但卻屢遭戴法興壓制,甚至以宋少帝被廢往事相論,對廢帝說:「官所為如此,欲作營陽耶?」這令前廢帝很不滿。當時前廢帝有一得寵宦官華願兒,廢帝賜予了很多財帛給他,但法興就多次裁減這些賞賜,故令華願兒很痛恨他,故廢帝就派了華願兒到民間察聽當時民間風聲謠言。願兒聽到有人稱法興為真天子,廢帝只是贋天子,將之報告給廢帝,稱法興會危及廢帝地位,遂令廢帝大怒,於永光元年(465年)免去法興的官職,遣他回鄉並要將他流放到遠郡,不久更命人到其家中賜死他,享年五十二歲。法興死後,廢帝又殺了他兩個兒子,燒其棺槨,抄沒其財物。

同年宋明帝即位,本來下詔稱許他,還將恢復其爵位,以其孫戴靈珍繼嗣,但接著又下詔說:「法興小人,專權豪恣,雖虐主所害,義由國討,不宜復貪人之封,封爵可停。」最終都沒恢復其爵位。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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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書/卷94》,出自沈约宋书

參考資料 编辑

  • 《宋書·恩倖·戴法興傳》
  • 《南史·恩倖·戴法興傳》
  1. ^ 《宋書·前廢帝紀》:秋八月辛酉,越騎校尉戴法興有罪,賜死。
  2. ^ 《宋書·前廢帝紀》:「甲子,置錄尚書,太宰江夏王義恭錄尚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