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玉庆(1955年4月2日),江苏苏州人,曾任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广州日报社社长,广东省记者协会副主席,曾长期任职《人民日报》。[1]

生平 编辑

曾就读于上海复旦大学新闻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获法学硕士学位。妻子为杨兰凌。[1]

2014年3月28日,戴玉庆涉嫌受贿250.1万元一案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庭审中戴否认了主要的受贿指控,并认为自己曾多次抵制上级干预业务正常开展,因此招致后来的打击报复;他举报广州市纪委书记王晓玲(前中共政治局常委曾庆红夫人王凤清之侄女)在担任广州市宣传部长时,介绍亲属插手当时拟建工程报业大厦项目并获取数千万利益。[1]据一位曾在广州日报社任职的人士告诉记者:“戴玉庆和上级领导有矛盾,后来是很公开的事。他因为清高,也因为觉得自己很清白,可能从来没有主动和上级领导沟通过。这点上他还是缺点政治智慧,不够成熟。”[2]

2015年4月17日,戴玉庆一审被东莞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他在一审法庭上称自己在“双规”期间遭到三个月的精神折磨和孽待最终被迫“交代问题”。2015年12月4日,戴玉庆涉受贿案二审在东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戴玉庆及其律师做无罪辩解。[3]

参考资料 编辑

  1. ^ 1.0 1.1 1.2 广州日报原社长之妻实名举报市纪委书记. 南京日报. 2014-04-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22). 
  2. ^ 内媒:戴玉庆与上级有矛盾是公开的事. 南华早报. 2014年4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9月14日). 
  3. ^ 广州日报前社长二审在即,曾庆红妻侄女成焦点. 美国之音. 2015-1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21).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