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草穀,指遊牧民族契丹士兵到敵方的領地或佔領區內搶劫食物貨幣,或其他物資,往往對敵國的平民百姓造成重大傷害。

資治通鑑》記載947年正月及遼國軍隊四出「打草穀」,數百里無人煙。《遼史·第三十四卷·志第四》載:“人馬不給糧草,日遣打草穀騎四出抄掠以供之。”“其打草穀家丁,各衣甲持兵,旋團為隊,必先斫伐園林,然後驅掠老幼,運土木填壕塹;攻城之際,必使先登,矢石檑木並下,止傷老幼。”《新五代史‧四夷附錄一》: 「 德光已滅, 遣其部族酋豪……括借天下錢帛以賞軍。 胡兵人馬不給糧草, 遣數千騎分出四野, 劫掠人民, 號為『打草穀』。」《資治通鑑‧後漢高祖天福十二年》:「趙延壽請給上國兵廩食。 契丹主曰:『吾國無此法』。 乃縱胡騎四出, 以牧馬為名, 分番剽掠, 謂之『打草穀』。」

金庸天龍八部》寫喬峰打獵時曾遇契丹兵至宋界打草穀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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