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甲人,是指清初时期投降满人或者是被俘虏的舊汉人朝鲜人,以及其他东北各族统领部族的人[參⁠ 1]。清制,內三旗旗人除了要擔任內廷供奉親近差使,專供驅使外,亦如外八旗旗人般有按丁披甲義務。罪藩家人編入管領後,一旦獲取披甲資格,待遇較高,收入亦較穩定。

清初满人南下,东北边防空虚,所以清政府会把犯罪和反叛之人流放宁古塔等地,而这些人被当地人成为流人。绝大多数的流人都是“给披甲人为奴”[參⁠ 2]

参考资料 编辑

    參:

  1. ^ 张建; 《清入关前“黑营”与“汉兵”考辨》. 《中国史研究》. 2016年, (04期).  缺少或|title=为空 (帮助)
  2. ^ 刘铮; 《清代东北流遣区域研究》.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 (01期).  缺少或|title=为空 (帮助)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