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保險保險業務員招攬保險業務的行為。

台灣於1998年壽險公會成立之前,台港兩地對於加入保險業沒有任何限制,對象則是自己的親朋好友,稱為「緣故開發」;招攬陌生人,則為「陌生開發」。

之前台灣,證照的濫發,加上少數業務員的信口開河,造成台灣人對保險業務員普遍的不信任。自2011年開始,保險證照的考證資格,限制為高中或同等學歷以上。

香港地區則是發牌制度,作為從業門檻之一。但仍有部份不肖的保險經紀以誤導的手法推銷,吸收新人,進而牟取不法利益(地下保單等等)。保險從業人員,本質上流動性高,原有的保險業務人員離職後,由另一名業務人員接手(或該新進人員之主管),因而影響原有服務質素。保單一簽,三年到十年不等,保戶通常也莫可奈何。

拉保險行為中,最為讓人詬病的一部份,就是將保險結合色情以提供特殊服務,簡稱『色情保險』。雖然保單上不可能有色情條款,通常這一類的業務員總是『都會時髦型』,經常出入健身中心,本身價值觀上通常會有所偏差。從保單上的『質』可以略知一二,當然是有可能影響到服務品質,但不是必然;畢竟,每個人對品質的要求不一定,針對服務品質、看法也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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