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內容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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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內容產業(Digital Content Industry)是指運用資訊科技來製作數位化產品服務的產業,一般可分為八大領域,包括數位遊戲電腦動畫數位學習數位影音應用、行動應用服務網絡服務內容軟體以及數位出版典藏[1][2],大部份多屬創意產業文化創意產業的範疇。

數位遊戲 编辑

以資訊硬體平台提供聲光娛樂給予一般消費大眾。例如家用遊戲軟體(Console Game)、個人電腦遊戲軟體(PC Game)、掌上型遊戲軟體(Handheld Game Console)或大型多人線上角色扮演遊戲軟體(MMORPG)。

電腦動畫 编辑

以運用電腦產生製作的連續影像,廣泛應用於娛樂或其他工商業用途。

數位學習 编辑

以電腦等終端設備為輔助工具進行線上或離線之學習活動。例如數位學習內容製作工具軟體、建置服務、學習課程服務。

數位影音應用 编辑

以運用數位化拍攝、傳送、播放之數位影音內容。例如傳統影音數位化或數位影音創新應用。

行動應用服務 编辑

以運用行動通訊網路提供數據內容及服務。例如手機簡訊、導航或地理資訊等行動數據服務。

網絡服務 编辑

以提供網路內容、連線、儲存、傳送、播放之服務。例如網路內容(ICP)、應用服務(ASP)、連線服務(ISP)、網路儲存(IDC)、內容傳遞網路(CDN)。

內容軟體 编辑

以提供數位內容應用服務所需之軟體工具及平台。例如內容工具、平台軟體、內容應用軟體、內容專業服務。

數位出版典藏 编辑

例如數位出版電子書數位典藏及新聞、數據、圖像等電子資料庫。

參見 编辑

參考文獻 编辑

  1. ^ 行政院《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
  2. ^ 數位內容學院-林珮嫺 (PDF). 國立成功大學創意產業設計研究所. 2007 [2014-07-13].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4-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