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或稱通訊稿 (英語:press release),是一種新聞式宣傳文稿,由公司機構政府學校等單位發送予新聞媒體通信文件,用以公佈有新聞價值的消息。其中,由政府部門發布、或國際領袖會面後發布的新聞稿,又稱為「公報」(communiqué/kəˈmjuːnɪk/)。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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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通常會用上網官方網頁電子郵件傳真書信電腦打印)形式分發予報章雜誌電台電視台電視網絡)、通訊社編輯亦有專業公司提供分發商業新聞稿的服務

發布者不介意新聞社是否原稿照登,不過新聞記者可編輯題材、撰寫成新聞稿件。而不少新聞稿是通知各大傳媒有關記者招待會的消息。值得注意的是前述單位發布之新聞稿,並非記者為報社撰寫的新聞稿,不可一概而論。

雖然在中文語境上,通訊稿與新聞稿同義,但通常偏重於活動或會議過程[1]

有時廣告主亦會付款給出版商刊登以達宣傳效果,在香港俗稱「鱔稿」[註 1],臺灣則叫「業配新聞」或是「廣編稿」。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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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鱔稿」一名由來有三說:
    • 1930年代有酒家宰殺大鱔怕賣不完,由相熟報人撰稿於報章宣傳[2][3]
    • 以往客戶宴請報社吃鱔來撰稿宣傳[4]
    • 綜合以上兩者[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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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新竹地檢署司法保護業務通訊稿. 新竹地檢署. 2009-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23). 
  2. ^ 關麗珊. 鱔稿. 太陽報 (香港). 2009-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23). 
  3. ^ 俗語文化. ETTC. 2016-03-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23). 
  4. ^ 陳天成. 香港廣告業媒介發展史二三事. 傳媒透視 (香港電台). 1997, (1997-02) [2016-12-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28). 
  5. ^ 《香港趣味小掌故:港昔生活篇》. 超媒體出版社. 2014-08-01: 105 [2016-12-29]. ISBN 978-988-8307-26-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12).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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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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