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士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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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士桂(1800年—1848年1月29日[1]),一作曹仕桂[2][3]丹年馥堂雲南蒙自鸣鹫人(清时属文山县)[4]舉人出身[1]。為官勤政,文告、案牘都出自其手,判案精確,未隨便對人用刑,於擔任淡水同知期間過世,祀於德政祠,並有仕紳請求將他與曹瑾一同奉祀於名宦祠,但未獲准[4][3][5]。著有《宦海日記》,原有四本,現在只有一本流傳於世[1]

曹士桂肖像
蒙自南湖公园曹士桂像

生平 编辑

道光二年(1822年)舉人[註 1],後經大挑江西廣昌會昌信豐龍南萬安南昌知縣[4][2]。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捐辦米糧,咨部議敘,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十月升為鹿港同知[2][5]。但到了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正月,曹士桂才前往就任[5]。而據《宦海日記》記載,他是在該年二月從泉州出發[1]。雖然他上任的地點在鹿港,但所乘船隻無法進入淤塞的鹿港港口,所以是在番仔挖(今彰化芳苑)上岸[1]。上岸之後,曹士桂奉閩浙總督劉韻珂之令前往水沙連考察,於二月廿二(4月7日)出發[1]。他沿途經過大論、茄冬、同安嶺、北投,然後抵達南投,並在南投縣丞署過夜[1]。次日行程路經新街、湳仔庄、濁庄、隘藔、集集舖、濁溪、風谾口,最後在水裡坑公館休息[1]。二十四日(4月9日)抵達日月潭一帶,並記錄對當地環境與原住民聚落[註 2]的觀察紋面[1]

同年三月十八日(1847年5月2日)調署淡水同知[6][3],而上任才三天,便遇到大甲械鬥事件並前往處理[4][2]。五月十二日(6月24日),曹士桂與閩浙總督劉韻珂、鹿港同知史密、臺灣北路協副將葉長春等人前往水沙連視察[1]。此行眾人到日月潭,受到當地原住民款待,贈與雞隻,並搭乘「蟒甲」(即獨木舟)遊日月潭[1]。遊潭期間,舟上原住民唱其傳統歌謠,並有其他原住民另乘「蟒甲」捕魚,一有收獲便獻給官員[1]。此外到貓蘭社時,發現西邊有20多個漢人在私墾種旱稻[1]。閩浙總督劉韻珂認為這些人才新來不久,下令毀屋割稻,將這些漢人驅逐,不過這些私墾者早已逃走[1]。曹士桂與總督劉韻珂一行人在水沙連期間,處理當地漢人與平埔族群私墾的問題,此外埔社與水裡眉社等原住民請求「內附」為「熟番」,以求得到官府庇護[1]。劉韻珂事後上〈奏勘番地疏〉,但其意見未得到朝廷的採納[1]

曹士桂任淡水同知期間操守甚嚴,淡水廳港口過去有陋規收入,他皆拒收並直言這些是非分之財[1][2]。後來操勞成疾,十二月二十四日(1848年1月29日)於任內去世[1][3]

日後在同治六年(1867年),有淡水廳仕紳陳維英等人請求將他與曹謹並祀名宦祠,但未獲准[5]

註釋 编辑

  1. ^ 也有道光元年(1821年)舉人的說法[3]
  2. ^ 例如貓蘭社、埔社、眉社(該社可能是泰雅族的聚落,因居民有紋面)等等[1]

參考來源 编辑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黃美玲. 《明清時期臺灣遊記研究》. 文津. 2012-05: 頁286─303. ISBN 978-957-668-961-1. 
  2. ^ 2.0 2.1 2.2 2.3 2.4 黃典權、林文龍、莊永明、李國俊、邱正略. 《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九·人物志(人物傳篇、人物表篇).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8-06-30: 頁181. ISBN 957-02-1702-2. 
  3. ^ 3.0 3.1 3.2 3.3 3.4 劉寧顏(總纂)、鄭喜夫. 《重修臺灣省通志》卷八·職官志(文職表篇、武職表篇)‧第一冊.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3-06-30: 頁51、81. ISBN 957-00-2312-0. 
  4. ^ 4.0 4.1 4.2 4.3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臺灣地理及歷史 卷九 官師志 第三冊 文武職列傳》.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80-08: 頁90. 
  5. ^ 5.0 5.1 5.2 5.3 連橫. 《臺灣通史》卷三十四·列傳六. 
  6. ^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臺灣地理及歷史 卷九 官師志 第一冊 文職表》.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80-08: 頁53、83. 
官衔
前任:
史密
福建臺灣府北路理番鹿仔港海防捕盜同知
道光廿七年(1847年)上任
繼任:
史密
前任:
史密
福建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
道光廿七年三月十八日(1847年5月2日)上任
繼任:
黃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