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陳明汝(1937年),台灣法學家,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名譽教授[1]

曾陳明汝自北一女中、台大法律系畢業,其後取得法國國立斯特拉斯堡大學法學博士,法國國立斯特拉斯堡大學歐洲高級研究中心畢業,取得高級文憑。現任台大名譽教授,國際婦女法學會中華民國分會創辦人暨第一屆理事長、名譽會長,司法院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正委員會委員等職。曾陳明汝的夫婿是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院榮譽教授曾世雄[2],他們是台大法律系的同學,女兒曾宛如亦在台大法學院擔任教授[3]

參考資料 编辑

  1. ^ 胡清暉. 李鴻禧名譽職 台大不擬撤銷. 自由時報. 2008-11-29 [2022-04-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15) (中文(臺灣)). 
  2. ^ 許秩維. 曾世雄獲選政大法學院榮譽教授. 中央通訊社. 2014-05-21 [2023-05-10] (中文(臺灣)). [失效連結]
  3. ^ 曾宛如 特聘教授. 台大法律學院. [2022-0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09) (中文(臺灣)). 

外部連結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