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樂王朱安泛(1470年—16世紀),明朝周藩唯一一代平樂王,周惠王朱同䥝的庶第五子。

生平 编辑

成化十二年(1476年)五月,獲賜名安泛[1]。朱安泛初封鎮國將軍。弘治二年(1489年)九月,進封平樂王[2]。弘治三年(1490年)十一月,獲給歲祿一千石,米鈔中半兼支[3]

弘治七年(1494年),朱安泛與義寧王朱安涘各奏稱巡撫河南右副都御史徐恪擅減祿米,徐恪亦具奏。明孝宗命給事中李漢等人前往開封府勘查,發現雙方所奏皆不實。朱安泛、朱安涘因年幼而被寬恕,仍降敕切責。徐恪則免於逮問,停俸三個月,與巡撫湖廣都御史韓文互調職位[4]

弘治十三年(1500年),朱安泛因縱欲無厭、誣陷父兄之罪被廢為庶人,送往鳳陽守陵[5],時年三十一歲[6]

參考資料 编辑

  1. ^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五十三》
  2.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三十》
  3.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五》
  4.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九十五》
  5.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六十五》
  6. ^ 《弇山堂别集》

原因:明政府封之
明平樂國國王
1489年-1500年

原因:有罪,封國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