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脩之(5世紀—464年2月24日),恭祖義陽平氏人。朱脩之祖父是助東晉淝水之戰中擊敗前秦的名將朱序,自己則是南朝宋將領,在元嘉北伐時被北魏俘虜,但後來南返。

生平 编辑

朱脩之初為雍州主簿,後轉司徒王弘的從事中郎。元嘉七年(430年),朱脩之參與元嘉北伐,在到彥之率領下北上,北魏滑臺守軍撤走,宋軍於是收復滑臺,以朱脩之留守滑臺。冬季魏軍南渡黃河反擊,十一月,滑臺遭到由安頡帶領的魏軍圍困,朱脩之堅守,可是到彥之在洛陽及虎牢相繼失守後就已南退,沒有聽從垣護之建議增援滑臺[1]。而此時,朝廷才徵召征南大將軍、江州刺史檀道濟北上支援滑臺。翌年二月,滑臺城中糧食已盡,將士連老鼠也要吃了,而檀道濟受阻於魏軍干擾而無法及時增援,最終滑臺仍是失守,朱脩之被魏軍所俘[2]

北魏太武帝為了嘉許朱脩之守節的行為,不但授他侍中,更以宗室女子許配給他,不過,朱脩之心繫南方,一直圖謀南奔。延和元年(432年),太武帝親征北燕,時為雲中鎮將的朱脩之也隨軍,當時有個叫徐卓的人意圖帶領南方人起事,打算渡海南返,朱脩之也參與其中,並邀請同樣是被俘的毛脩之參與,但脩之不肯。徐卓意圖敗露被殺,朱脩之就直接逃到北燕那裏。可是,北燕王馮弘對朱脩之不甚禮待,至翌年有宋廷使者到來傳詔,使者見到朱脩之便下拜。北燕朝廷對宋廷使者都相當恭敬,見使者這樣做,才開始禮待他。不久魏軍又來攻,有人勸馮弘派朱脩之回南朝請援,朱脩之於是得以南歸。朱脩之乘的船循海路一直到東萊郡附近海域,遇到強風將船舵吹斷,只能向北面垂下長索才能修正船的方向,而當時已看見飛鳥,表示已接近海岸,沒多久就到達東萊[3]。朱脩之接著回到建康,獲任命為黃門侍郎,後當上江夏內史[2][4]

雍州刺史劉道產於元嘉十九年去世後,原本歸化的蠻族大舉叛亂[5],朱脩之以征西司馬身份試圖討伐但失敗。元嘉三十年(453年),孝武帝即位後以其為平西將軍、寧蠻校尉、雍州刺史,加都督。而脩之在州執政務求寬鬆簡易,故得到士民喜悅歸附。孝建元年(454年),荊州刺史、南郡王劉義宣與江州刺史臧質等人起兵反抗孝武帝,並傳檄請脩之一同起兵,脩之假意答允,另一方面就派使者到建康表示忠誠。孝武帝以脩之為荊州刺史,而義宣等知朱脩之並不和自己一夥後也派魯秀進攻襄陽。朱脩之命人阻斷馬鞍山道,令魯秀無法前進,被逼退走。同年,義宣與臧質的聯軍於梁山大敗給朝廷軍隊,部眾潰散,朱脩之就率兵南下收拾其殘餘勢力,並在江陵處死劉義宣,戰後獲封南昌縣侯[2]

脩之後獲徵召入朝任左民尚書,轉領軍將軍,後因從車上墮下跌斷了腿而辭左民尚書,改領崇憲太僕,加特進、金紫光祿大夫。大明八年二月辛丑(464年2月24日),朱脩之去世,追贈侍中,諡貞侯[2][6]

性格特徵 编辑

朱脩之為人清廉儉約,從來不收百姓送他的禮品,只昃是為了招撫蠻族才收蠻族送來的物品,但這些都會用來和下屬們做賭注,最終還是沒進自己口袋,離開荊州時也沒有刮取物資,反而用自己的私錢償還自己在州中燃油及牛馬榖草開銷。不過脩之對自己家人來說就是過於儉約而少恩情,留在家鄉的姊姊捱飢抵冷都未曾給予物質支援,故其姊有一次故意做粗飯菜食來氣前來探訪的脩之,可是脩之仍是吃飽離去[7][2]

子女 编辑

朱雍,嗣爵。

延伸阅读 编辑

[]

 宋書/卷76》,出自沈约宋书
 南史·卷16》,出自李延寿南史

參考資料 编辑

  • 《宋書·朱脩之傳》
  1. ^ 《宋書·垣護之傳》:「彥之將回師,護之為書諫曰:『……宜使竺靈秀速進滑臺助朱脩之固守,節下大軍進擬河北,則牢、洛遊魂,自然奔退。且昔人有連年攻戰,失眾乏糧者,猶張膽爭前,莫肯輕退。況今青州豐穰,濟漕流通,士馬飽逸,威力無損。若空棄滑臺,坐喪成業,豈是朝廷受任之旨。』彥之不納,散敗而歸。」
  2. ^ 2.0 2.1 2.2 2.3 2.4 《宋書·朱脩之傳》
  3. ^ 《建康實錄·卷十四·朱脩之傳》:「遂泛海,宋至東萊,遇猛風船失柂,海師慮,向海北乖長索,船乃正。海師仰望見飛鳥,知去岸近,尋至東萊郡。」
  4. ^ 《魏書·毛脩之傳》:「雲中鎮將朱脩之,劉義隆故將也,時從在軍,欲率吳兵謀為大逆,因入和龍,冀浮海南歸。以告脩之,脩之不聽,乃止。是日無脩之,大變幾作。朱脩之遂亡奔馮文通。……朱脩之者,劉義隆司徒從事中郎。守滑臺,安頡圍之。其母在家,乳汁忽出。母號慟告家人曰:「我年老,非復有乳汁之時,今忽如此,兒必歿矣。」果以其日為頡所擒。世祖善其固守,授以內職,以宗室女妻之。而佞巧輕薄,為人士所賤。為雲中鎮將。及入馮文通,文通送之江南。」
  5. ^ 《宋書·柳元景傳》:「先是,劉道產在雍州有惠化,遠蠻悉歸懷,皆出緣沔為村落,戶口殷盛。及道產死,群蠻大為寇暴。」
  6. ^ 《建康實錄·卷十三》:「大明八年二月辛丑,領軍朱脩之卒,贈侍中,特進如故,諡貞侯。」
  7. ^ 《南史·朱脩之傳》:修之立身清約,百城貺贈,一無所受。唯以蠻人宜存撫納,有餉皆受,得輒與佐史賭之,未嘗入己。去鎮之日,秋毫無犯。計在州以來,然油及私牛馬食官穀草,以私錢六十萬償之。而儉刻無潤,薄於恩情,姊在鄉里,饑寒不立,修之貴為刺史,未曾供贍。往姊家,姊為設菜羹粗飯以激之,修之曰:「此是貧家好食,進之致飽。」先是,新野庾彥達為益州刺史,攜姊之鎮,資給供奉,中分秩祿,西土稱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