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叔春(1554年—1631年),字順卿,號易齋直隸松江府上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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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應天鄉試舉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除福州府推官,丁艱,起補台州府。入為刑部主事,任山西考試官[1],歷員外郎、郎中,升歸德府知府。值黄河決口,城郭傾圮,饥民数万,聚芦苇蕩間剽掠。監司欲興兵剿除,叔春固請解散之,皆感泣来归。又蠲逋責,给牛种,户口渐复。后论调归,起河南睢陈道按察副使,乞休,卒年七十八[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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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伯春隆慶辛未進士。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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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二十八年七月,命吏部考功司主事倪斯惠、刑部广西司主事陆应川往河南;工科左给事中张问达、户部河南司主事鲍应鳌往山东;刑部河南司主事李叔春、工部营缮司主事应汝化往山西为考试官。
  2. ^ 《松江府志》
  • 《竹岡李氏族譜》
官衔
前任:
劉日升
明朝福州府推官
萬曆十七年-
繼任:
施浚明
前任:
劉啓元
明朝台州府推官
萬曆二十七年-
繼任:
羅士儒
貴州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