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元(?—1613年),號元石直隸大名府大名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李景元

大明总理河道工部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籍貫 直隸大名縣
字號 號元石
出生 生年不详
逝世 萬曆四十一年
出身
  • 萬曆十七年己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

景元登萬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初为户部郎,主管京倉,司出入,歷度支,課最,由禮部郎中出为河南副使[1],遷陕西张掖兵備[2],親身督戰,以捷聞,賜白金、文綺。歷山西按察使、右布政使[3],進左布政使,遷山西巡撫[4],進右副都御史[5],加兵部右侍郎[6],内艱歸里。尋起復总理河道工部侍郎,未任而卒[7]

家族 编辑

祖李邦用,天性孝友,好游历山水。父李粹,善事继母。

子李延洪,舉人[8]

參考文獻 编辑

  1. ^ 万历二十三年六月己未,升礼部郎中李景元为河南副使,湖广佥事俞士章为福建左参议分守漳南道,江西左参议徐学聚为山东副使,调陕西副使张我续为河南副使各提督学政。
  2. ^ 万历二十五年七月,调河南副使李景元于陕西。
  3. ^ 万历三十年四月辛丑,升山西按察使李景元为右布政使,广东韶州府知府王以通为湖广副使整饬武昌兵备
  4. ^ 万历三十二年九月,升山西左布政使李景元为右佥都御史巡抚山西提督鴈门等关军务。
  5. ^ 万历三十五年十月,升巡抚山西佥都御史李景元为右副都御史。吏部题称景元履任三年,预蓄三关本色,节省银一十万七千六百余两,招抚复业人户三千九百六十余名,赈恤灾伤田六百余顷,屡立劳绩,宜示酬嘉,故有是命。
  6. ^ 万历三十九年十一月,阅视按臣金明時等题叙有功文武官员,兵部、内阁屡请,至是命赐王象乾银币,孙玮升兵部尚书,照旧总督,荫一子为国子监生,赏银及大红飞鱼衣,给诰命。张悌赏银币。仍起用李景元升兵部右侍郎,荫子入监,给诰命、银币。魏養蒙赏银币,给诰命。蹇达、马鸣銮、杨时宁、刘四科、连标、霍鹏各荫一子入监,与赵耀俱命礼部从予优予恤典。王国赏银币,常世爵实授都督同知,王邦俊等二十五员以下将佐各升赏有差。
  7. ^ 万历四十一年九月,总理河道工部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李景元卒。景元直隶大名县人,万历十七年进士,历户礼二部郎中,升河南副使、山西按察、布政使,数有边功,升佥都御史巡抚山西,擒斩酋虏,缮修边墙,前后节省数万金,屡蒙褒赉。晋兵部侍郎,改工部侍郎,总理河道,总督军务,以守制未任卒 予祭葬如例。
  8. ^ 《大名府志·卷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