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森先
生平 编辑
崇禎九年(1636年)舉人,崇禎十三年(1640年)進士,授國子監博士。明亡後降李自成,任祠祭司从事。順治二年(1645年)山东巡抚方大猷疏荐,七月授江西道试御史,風骨冷峻,鐵面無私,以“不愧朝廷,不愧百姓”以自励。八月,弹劾弘文院大学士馮銓及其子馮源淮不法之事,多爾袞以國事未穩,決定支持馮銓,森先反遭夺官,清初南北黨爭可說是明末東林黨爭之餘緒。順治七年,多爾袞死,九年以原官起用。丁艰归,順治十三年(1656年)三月服阕,授四川道监察御史,巡按江南苏松。十四年二月以属役张电臣侵分漕折银两,以循縱被革职,又援引诏款,代求赦免,市恩徇情,被重处,流徙尚阳堡。上免森先流徙,仍复原官。十五年八月奉命查荒河南,卒於任上。著有《椒雨園集》、《李森先諫草》、《天中記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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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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