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燦 (天啟進士)

李燦,字斗明陕西韓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舉人[1]天啓五年(1625年)乙丑科進士,授兵部主事,升兵部武选司员外郎,歴汝宁知府。时流贼猖獗,燦守备甚严,卒不敢近。土寇占居四野,计图刈收二麦,以困城中。燦传檄招抚,许封以官,寇渠殷守祖五十馀人入城邀赏,先以花红赚入城隍庙,以三力士俘一贼,尽杀之,收种无恙,士民得生[2]。调平陽府,捐貲修城,不烦州县,人尤称之[3]

参考文献 编辑

  1. ^ 《韓城縣志》
  2. ^ 《河南通志》
  3. ^ 《陕西通志》
官衔
前任:
黄运恒
明朝平阳府知府
崇祯十二年-十五年
繼任:
程世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