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獻可(1553年—?),字堯俞,號松汀,福建泉州府同安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李獻可

大明禮科都給事中
籍貫 福建泉州府同安縣
出生 九月初三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吴氏
出身
  • 萬曆十一年癸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

福建鄉試第二十五名。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三十六名,登進士第三甲第十五名進士[1][2]。除武昌推官,任户科给事中礼科都给事中。

萬曆二十年(1592年)正月,李獻可偕六科諸臣上疏請求為元子朱常洛舉行“豫教之典”,神宗大怒,指摘其誤書弘治年號,違旨侮君,貶一秩調外,其餘人等奪俸半年。大學士王家屏將御批封還,神宗愈加不滿。吏科都給事中鍾羽正、吏科給事中舒弘緒均上疏支持李獻可。神宗將弘緒調職南京,羽正及獻可以調任邊遠地區雜職。大學士趙誌臯論救,被斥責;吏科右給事中陳尚象又爭,貶斥為民。戶科左給事中孟養浩,御史鄒德泳,戶兵刑工四科都給事中丁懋遜張棟吳之佳楊其休,禮科左給事中葉初春,各自上疏救。神宗怒不可遏,命將孟養浩廷杖一百,除名。鄒德泳、丁懋遜、張棟、吳之佳等六人貶一秩,外放為官。李獻可、鍾羽正、李弘緒除名[3]

家族 编辑

曾祖李瑄,號菊逸;祖父李回,號侃庵;父李霖慰,號東濂。前母楊氏;母林氏;繼母林氏。慈侍下[4]

延伸阅读 编辑

[]

 明史卷二百三十三》,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史·卷233》6076:李獻可,字堯俞,同安人。萬歷十一年進士。除武昌推官。課最,征授戶科給事中。屢遷禮科都給事中。二十年正月,偕六科諸臣疏請豫教,言:「元子年十有一矣,豫教之典當及首春舉行。倘謂內庭足可誦讀,近侍亦堪輔導,則禁闥幽閑,豈若外朝之清肅;內臣忠敬,何如師保之尊嚴。」疏入,帝大怒,摘疏中誤書弘治年號,責以違旨侮君,貶一秩調外,餘奪俸半歲。大學士王家屏封還御批,帝益不悅。吏科都給事中鍾羽正言:「獻可之疏,臣實贊成之,請與同謫。」吏科給事中舒弘緒亦言「言官可罪,豫教必不可不行」。帝益怒,出弘緒南京,而羽正及獻可並以雜職徙邊方。大學士趙誌臯論救,被旨譙讓。吏科右給事中陳尚象復爭之,坐斥為民。戶科左給事中孟養浩,御史鄒德泳,戶兵刑工四科都給事中丁懋遜、張棟、吳之佳、楊其休,禮科左給事中葉初春,各上疏救。帝益怒,廷杖養浩百,除其名。德泳、懋遜等六人並貶一秩,出之外。獻可、羽正、弘緒亦除名。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十一年癸未科殿試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