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贞 (少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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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贞(1908年2月—1990年3月11日),湖南浏阳[1]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上将甘泗淇之妻。第一、第二届全国妇联执委,第三、第四届全国妇联常委,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顾委委员。

李贞
别名旦妹子[1]
性别
出生(1908-02-00)1908年2月0日
 清朝湖南省浏阳县
逝世1990年3月11日(1990歲—03—11)(82歲)
 中国北京市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军衔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
部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
配偶古天顺(1924年-1928年,离异)
张启龙(1932年-193?年,离异)
甘泗淇(1935年-1964年,逝世)
亲属父:李光田

生平 编辑

出身于湖南省浏阳县永和市镇小板桥乡一个农民家庭,六岁时成为童养媳。随着大革命在1926年浪潮席卷而来,李贞开始参加社会活动。1927年初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毛泽东领导秋收起义,攻打浏阳县城时,李参加部队。年末,参加王首道张启龙组织浏东游击队[1]。其后,担任湘赣边区红军妇女团政委。红二方面军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参加长征。后任八路军妇女学校校长。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担任晋绥军区政治部秘书长、西北军区政治部秘书长[2]。1951年,担任中国人民志愿军政治部秘书长;1953年,任军委防空军政治部干部部部长;1955年,授少将军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将军中唯一的一名女性[3]。后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1975年,任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顾问。1988年,授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中共七大候补代表、八大代表,十三大特邀代表,第十二届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第一至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一、二届全国妇联执委,第三届、四届全国妇联常委。

著作 编辑

李贞自述,载《女英自述》1988年11月江西人民出版社。回忆长征之前的个人成长经历。

家庭 编辑

李贞是家中的第六个女儿,六岁时,李贞成为古家的童养媳。十六岁时,与丈夫古天顺正式成婚。1928年,因被國民政府通缉而被丈夫休弃。1932年经组织批准,与张启龙结婚,不久被迫离婚。1935年与甘泗淇结婚。长征中,李贞早产生下两人的独子,最终孩子早夭。[1]

参考文献 编辑

引用 编辑

  1. ^ 1.0 1.1 1.2 1.3 吴志菲. 李贞:从童养媳到开国将军. 人民网,来源:《大地》(2003年第二十三期). [2012-09-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08) (中文(简体)). 
  2. ^ 李贞:上将丈夫少将妻 开国第一位女将军. 千龙网. [2012-04-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09). 
  3. ^ 李贞:开国第一位女将军. 新华网. [2012-04-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22). 

来源 编辑

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