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搜查部(日语:特別捜査部とくべつそうさぶ Tokubetsu Sōsabu),是日本檢察廳轄下的一個部門,在東京日语東京地方検察庁(即东京地检特搜部)、大阪日语大阪地方検察庁名古屋日语名古屋地方検察庁地方檢察廳日语地方検察庁設有該部門。它通常被簡稱為“特搜部”或“特搜”。

東京地方檢察廳日语東京地方検察庁特別搜查部總部位於東京地檢廳總部所在地九段合同廰舍。
大阪地方檢察廳日语大阪地方検察庁特別搜查部總部位於中之島合同廳舍日语大阪中之島合同庁舎

機構概況 编辑

因調查“隱退藏物資事件日语隠退蔵物資事件”為契機而成立的以盟軍最高司令部為主導的“隱匿退藏物資事件調查部”為該部門的前身。[1]

即便在擁有獨立刑事偵查權的日本檢察廳內部,特別搜查部也被作為處理大型案件等需要集中調查的案件的組織而存在。特搜部除了有檢察官副檢察官日语副検事)外,還有大量檢察事務官日语検察事務官

在一般刑事案件中,通常由警方偵查並逮捕嫌疑人;但在針對政客貪污、大規模逃稅金融犯罪的案件時,特別調查部擁有獨立調查權,他們從一開始就介入案件偵查。[2]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金融犯罪案件中,公正取引委員會對違反《反壟斷法日语私的独占の禁止及び公正取引の確保に関する法律》的案件擁有專屬的告訴權。

特別搜查部部長的地位高於其他部長。據說在地方檢察廳日语地方検察庁內,特搜部部長是次於檢事正(地方檢察廳最高長官)和次席檢事(地方檢察廳第二高長官)的第三席。[3]

1947年,發生在日本舊軍界與政界和經濟界的貪污事件促使了東京地方檢察廳特別搜查部的誕生。1957年,大阪地方檢察廳特別搜查部成立,東京特搜與大阪特搜並存的時代存續多年。1996年,名古屋地方檢察廳特別搜查部成立,日本全國共計三大特搜部的形態維持至今。針對揭發貪污案件,日本制定了《防止參與操作投標法日语入札談合等関与行為の排除及び防止並びに職員による入札等の公正を害すべき行為の処罰に関する法律》(2002年)、《不正當競爭防止法日语不正競争防止法》(2004年修訂)、《舉報人保護法日语公益通報者保護法》(2006年)、《一般社團法人與一般財團法人相關法日语一般社団法人及び一般財団法人に関する法律》(2008年)等一系列法律。

除了上述設立了特別搜查部的三地地方檢察廳外,其他地方檢察廳在舊公安部的基礎上設置了兼具特別調查部和公安部職能的特別刑事部日语特別刑事部(特刑部)。特刑部檢察官基本由原公安部檢察官充任。

機構歷史 编辑

  • 1949年,隱匿退藏物資事件搜查部改稱為“特別搜查部”。

東京地方檢察廳特別搜查部 编辑

大阪地方檢察廳特別搜查部 编辑

名古屋地方檢察廳特別搜查部 编辑

爭議批評 编辑

重大醜聞 编辑

關聯條目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腳註 编辑

出典 编辑

  1. ^ 高山正之日语高山正之. 変見自在 トランプ、ウソつかない. 新潮社. 2020: 33. ISBN 9784101346120. 
  2. ^ 「特捜部(特別捜査部)」って何ですか?. 日本檢察廳. [2023-0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21). 
  3. ^ 産経新聞特集部. 検察の疲労. 角川書店. 2002: 227. ISBN 9784043548033. 

文獻 编辑

外部連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