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華(?—?),明朝官員、同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

宣德五年(1430年),登進士,授監察御史福建鄧茂七之亂時,各處部隊戰事不佳,朝廷責問,都指揮鄧安等歸罪于柳華。當時司禮監太監王振急於殺朝廷官員以增加威懾作用,命逮捕柳華。而柳華已出任山東按察使副使,聽到命令后,飲鴆而亡。

後柳華家男丁戍邊,婦女沒入浣衣局。而御史汪澄柴文顯亦因此連坐得罪[1]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史》(卷165):“當是時,浙、閩盜所在剽掠為民患。將帥率玩寇,而文吏勵民兵拒賊,往往多斬獲。閩則有張瑛、王得仁之屬。浙江則金華知府石瑁擒遂昌賊蘇才於蘭溪。處州知府張佑擊敗賊眾,擒斬千余人。於是帝降敕,數詰讓諸將帥。都指揮鄧安等因歸咎於前御史柳華。時王振方欲殺朝士威眾,命逮華。華已出為山東副使,聞命,仰藥死。詔籍其家,男戍邊,婦女沒入浣衣局。而御史汪澄、柴文顯亦以是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