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台灣桃園市的政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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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标:24°59′36″N 121°18′04″E / 24.993416°N 121.301025°E
桃園市政府(簡稱:桃市府)是中華民國桃園市的最高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屬於直轄市位階,受行政院直接監督及管轄。
桃園市政府 Taoyuan City Government(英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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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桃園市市徽 | |
基本信息 | |
員額 | 職員:6,313人(108年度) 職工:2,849人(108年度) 消防人員:1,611人(108年度) 警察人員:3,853人(108年度) |
年度預算額 | 新臺幣1145.11億元(108年度) |
授權法源 | 《地方制度法》、《桃園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 |
主要官員 | |
市長 | 張善政 |
副市長 | 王明鉅 蘇俊賓 |
秘書長 | 詹榮鋒 |
副秘書長 | 賴淑華 金志聿 |
組織編制 | |
附屬機關 | 26局、5處、1委員會、6直屬機構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45年10月25日 (設新竹縣政府) 1950年10月25日 (現竹竹苗分出轄區,改稱桃園縣政府) 2014年12月25日 (改制直轄市,改稱桃園市政府) |
聯絡信息 | |
![]() 桃園市政府辦公大樓 | |
地址 | 330206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
電話 | +886 3 332-2101 |
網站 | www.tycg.gov.tw |
沿革 编辑
組織架構 编辑
- 市府團隊
桃園市政府所轄組織,在市長與副市長之下,設有26局、5處、1委員會,7個地政事務所、13個衛生所;動物防疫處、風景區管理處、孔廟忠烈祠聯合管理所、家庭教育中心、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藝文設施管理中心、15個分局(大隊)等69個二級機關。設有12個區公所,復興區公所是擁有自治能力的原住民區,非桃園市政府派出機關。另有設監督行政法人「桃園市社會住宅服務中心」。
辦公廳舍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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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的桃園縣政府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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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