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問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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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問孟(1538年—1607年),字尚賢,號静斋河南衛輝府新城縣人,軍籍。

梁問孟

大明中宪大夫都察院协理院事左佥都御史
籍貫 河南衛輝府新城縣
字號 字尚贤,號静斋
出生 嘉靖戊戌七月二十九日
逝世 萬曆三十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配偶 元配劉氏、继配楊氏,累封恭人
親屬 曾祖梁鐸,祖梁景方,父梁大朝,前母鄭氏;張氏;繼母張氏;(子)梁旭徵
出身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

梁問孟七月二十九日生,行一,由縣學生中式嘉靖四十年辛酉科河南鄉試第四十六名舉人會試中式第八名,以《易經》在二十八歲時中式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第三甲第三百名進士[1]。吏部观政。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十月梁問孟獲授浙江西安县知县,隆庆四年(1570年)八月选授刑科给事中,次年(1571年)四月升户科右给事中,十月升刑科左给事中,負責巡视京营,上陈营务十二事,又彈劾太仆寺卿杨贤衰老、通政司右参议王汝言庸劣,結果杨贤致仕,王汝言降职。六年(1572年)闰二月他再升兵科都给事中,万历帝继位后於七月外任福建右参政,因父親逝世回鄉。

万历三年(1575年)八月梁問孟服闕,除授四川右参政驻守顺庆,六年(1578年)八月升四川按察使,七年(1579年)九月升山西右布政使,入觐後在八年(1580年)正月考察,六月调官陕西按察使,兩個月後就因违禁使用驰驿降三级。十年(1582年)六月,他得起补為湖广右参议佥事,九月升官本省按察司副使,十一年(1583年)八月升为山西左参政,十二年(1584年)二月又升山西按察使,同年十一月升陕西右布政使。十三年(1585年)擔任陕西乡试提调官,代左布政使入覲,十四年(1586年)正月补升左布政使,很快在三月晋職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十六年(1588年)十月升為左佥都御史、协理院事,得蒙恩赐宴,未滿一個月因母親去世回鄉。十九年(1592年)七月被巡视宁夏边务的尚宝司司丞兼御史周弘禴参奏被罢职,到三十五年(1607年)去世,四十三年(1615年)六月赐祭葬一坛,四十七年赠左副都御史。

家族 编辑

曾祖梁鐸;祖梁景方;父梁大朝;前母鄭氏;張氏;繼母張氏。具慶下,妻劉氏,繼妻張氏;弟聘孟;賔孟。

註釋 编辑

  1.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進士登科錄》:梁問孟,字尚賢,治《易經》,二十八歲中式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第三甲第三百名進士。七月二十九日生,行一,曾祖梁鐸;祖梁景方;父梁大朝;前母鄭氏;張氏;繼母張氏。具慶下,妻劉氏,繼妻張氏;弟聘孟;賔孟。由縣學生中式嘉靖四十年辛酉科河南鄉試第四十六名舉人會試中式第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