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尚燝(1587年—?),字明卿,号鍾阳,江西進賢縣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丙辰進士,崇禎時官至河南巡撫

樊尚燝

大明廵撫河南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籍貫 江西南昌府進賢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明卿,號鍾陽
出生 萬曆十五年丁亥(1587年)
逝世 卒年不詳
出身
  • 萬曆三十一年癸卯科舉人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進士,授湖廣德安府應城縣知縣,調江夏縣。天啓二年(1622年),擢为山西道御史,天啟三年(1623年)十一月奉命两淮巡盐,五年丁忧归。七年以忤魏忠贤,被诬贪赃削籍罷職家居。

崇禎元年(1628年)四月復官。五月起補雲南道御史。崇禎二年(1629年)三月以掌道御史参与会审钱谦益受贿案。崇禎三年(1630年)二月,為太僕寺添注少卿。崇禎四年(1631年)十一月,以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廵撫河南。崇禎五年(1632年)十月,流賊攻犯武陟清化濟源懷慶府及河内縣境大口柳樹等口俱不守,遊擊黃龍戰死。崇禎皇帝讓樊尚燝戴罪自贖。崇禎六年正月,罷為太常寺少卿,二月以玄默代之。

家族 编辑

曾祖樊以口。祖樊一復。父樊應乾。母萬氏[1]

參考文獻 编辑

  1. ^ 李开升《明万历丙辰科进士同年序齿录》
  • 《崇禎長編》
  • 《明史纪事本末》
  • 《江西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