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聯盟指令第2014/65/EU號

歐洲聯盟指令第2014/65/EU號(英語:Directive 2014/65/EU)通常稱為MiFID 2[1](Markets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Directive 2,中文譯作「金融商品市場指令II」或「金融工具市場指令II」)是欧洲联盟的一種法律行為,它與歐洲聯盟法規第600/2014號(Regulation (EU) No 600/2014)一起為證券市場投資仲介機構和交易場所提供了法律框架。

歐洲聯盟指令第2014/65/EU號
歐洲聯盟指令
全称Directive on markets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编号欧洲联盟指令第2014/65/EU号
提案者欧洲议会理事會
依据Article 53(1) TFEU
欧盟公报L 173,2014年6月12日
立法历史
起草日期2014年5月15日
生效日期2004年4月30日
實施日期2018年1月3日
审议阶段文件
欧洲联盟委员会草案無資料
经社委员会英语European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ttee意见無資料
欧洲议会意见無資料
报告無資料
相关法律
取代歐洲聯盟指令第2004/39/EC號
修正歐洲聯盟指令第2002/92/EC號、歐洲聯盟指令第2011/61/EU號
现状:正式立法

參考資料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