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官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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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官庄(韓語:정관장),是由韓國政府全資附屬公司「韓國人蔘公社(韩语:한국인삼공사/韓國人蔘公社 Hanguk Insam Gongsa,KGC)」製造的人蔘品牌[1]。
韓國人蔘公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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한국인삼공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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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類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成立 | 1899年 韓國宮廷蔘政課 |
總部 | ![]() |
業務範圍 | 全球 |
产业 | 人蔘 |
网站 | http://www.kgc.or.kr ![]() |
正官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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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g Kwan Jang | |
產品類型 | 人蔘 |
持有者 | 韓國人蔘公社 |
國家/地區 | ![]() |
所屬產品 | 6年根高麗蔘(天、地、良)
蔘糖、蔘粉、蜂蜜切片、膠囊 |
目標市場 | 全球 |
口號 | 正:正統、正宗、正式 官:官方、政府之意 庄:裝,經修飾之意 正官庄 給您健康的承諾 |
網站 | [1] |

歷史
编辑1899年於韓國宮內府內藏院設置「參政課」;1908年韓國官方實施人參專賣法。至1948年,更名為「大韓民國財務部專賣局鹽參課」;1952年,升級為專賣廳。
在以前,韓國的人蔘都是採自深山或人煙罕至的古林,所以被稱為野蔘或山蔘,由於具有非常好的養生功效,常作為進獻給朝廷的貢品。且在之後與鄰國進行貿易時,成為主要的出口商品,尤其到了「高麗王朝」時,這種現象更是達到了巔峰,這也是韓國出產的人蔘被稱為「高麗蔘」的由來。
從那時起,國家財務局頒布人蔘專賣法,政府一手掌握了買賣人蔘的權力。不過許多人仍然私下種植並販賣,一時之間市場上充斥著品質參差不齊的人蔘,日治朝鮮當局為區分官方製作與私製的人蔘,於1940年啟用「正官庄」的商標,開始在包裝上使用「正官庄」的標誌。表示出產的人蔘品質皆由國家所保證。也就是現在的正官庄名稱之由來。
韩国人参丸事件
编辑1998年-2001年,KGC在中国大肠癌发病率高的海宁市开展了一次为期3年的临床实验,目的是确定新产品“人参丸”(KGC称含0.4毫克人参提取物)是否能预防大肠癌。“人参丸”的告知书中提到可能导致血压升高,出现高血压应停药,高血压患者也禁止参与。但是海宁一位叫做沈新连的农妇不识字,在未告知清楚的情况下就被马桥卫生院参与实验,并且当时就已经血压偏高;之后她出现收缩压超过230 mmHg(9.1 inHg)的高血压危象,卫生院也没有建议她停药。沈新连之后情况恶化到不能下床,2004年2月23日死于尿毒症。[2]家属将试药机构告上法庭,但因为不能证明因果关系而败诉。[3]由于一系列类似的临床实验事故,中国在2003年和2004年强化了临床实验的立法。[4]
该试验由浙江医科大学肿瘤研究所进行。另外还同时进行了一项胃癌预防试验。[2]1999年的一篇期刊文章提到了这两项正在进行的试验,不过韩方机构的名称不是KGC,而是“韩国补充和替代医学研究所”。[5]
參見同業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走近“正官庄” 探秘高丽参,中国江苏网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2.0 2.1 [东方时空]浙江海宁试药农妇死亡调查. www.cctv.com. 2005-05-27.
- ^ 韩国人参丸在华试药惹风波(图). 海峡都市报. 2005-04-07.
- ^ 王岳. 从“韩国人参丸事件”反思我国药物临床试验中的法律问题. 医院管理论坛. 2006, (12): 61-65.
- ^ Yun, Taik‐Koo. Update from Asia: Asian Studies on Cancer Chemoprevention. Annals of the New York Academy of Sciences. October 1999, 889 (1): 157–192. doi:10.1111/j.1749-6632.1999.tb08734.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