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文庙大成殿,位于中国福建省永安市大同路123号。 2005年5月11日公布为第六批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年代为明、清[1]。2013年3月5日作为永安抗战旧址群的子项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

永安抗战旧址群
福建省国民政府办公旧址—永安文庙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所在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
坐标25°58′29.885″N 117°21′33.844″E / 25.97496806°N 117.35940111°E / 25.97496806; 117.35940111坐标25°58′29.885″N 117°21′33.844″E / 25.97496806°N 117.35940111°E / 25.97496806; 117.35940111
分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时代1938~1945年
编号7-1755-5-148
登录2013年3月5日

参考文献 编辑

  1. ^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的通知》(闽政文〔2005〕164号). 2005-05-11 [2012-11-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06). 
  2. ^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中国政府网. 2014-07-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4). 
  3. ^ 永安市文物保护单位名称、地点. 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0-12-30 [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