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泩(?—?),清代江西浮梁人。

生卒年不詳。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戊戌科進士,授翰林院庶吉士[1]改廣州府順德知縣,署新會縣事,候補同知。汪氏久任地方官,對研讀法律知識有高度熱情,又喜歡將儒家五经與法令结合。餘事不詳。著有《祥刑經解》五卷。

注釋 编辑

  1. ^ 《乾隆朝實錄》載:“内阁、翰林院、带领新进士引见。得旨、新科进士一甲三名戴衢亨、蔡廷衡、孙希旦、已经授职。邵自昌、冯培、吴省兰、吴璥、潘庭筠、吴绍浣、彭翼蒙、汪泩、吴舒帷、王天禄、徐文干、张九镡、钱栻、吴裕德、祖之望、何西泰、杨炜、颜崇沩、吴鼎雯、冯敏昌、王汝泰、祁韵士、窦汝翼、李鼎元、江元謙、汪㫤、王臣、孟生𦰺、公春、张位、德生、洪其绅、钱世锡、许霖、薛绍清、俱著改为翰林院庶吉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