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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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凤(1442年—1500年),字天瑞,江西弋阳人,明朝政治人物。成化辛丑進士,官至貴州參政。

汪鳳

大明貴州布政司左參政
籍貫 江西廣信府弋陽縣
字號 字天瑞
出生 正統七年(1442年)
逝世 弘治十三年(1500年)
出身
  • 成化十一年乙未科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

成化十一年(1475年),登乙未科進士,授南京刑部主事,歷員外郎、郎中。弘治四年(1491年),出爲福建漳州府知府[1]。升貴州布政使司左參政[2][3]

家族 编辑

有子汪僎汪偉汪俊,皆進士,子汪佃,舉人。

参考资料 编辑

  1. ^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2.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1746
  3. ^ 《國朝獻徵錄·國朝獻徵錄/卷之一百三》:貴州布政司左參政汪君鳳墓誌銘(李東陽) 參政汪君既舉成化乙未進士,其子工部郎中僎,□辛丑;翰林編修俊,舉弘治癸丑;檢討偉,舉丙辰;□子生佃,舉戊午鄉貢,皆出君教,衣冠甲第之盛,士大夫葢侈言之,比僎以病歸卒於途,越六日而君卒,聞者又相與哀之曰:「汪君固止是哉!」君諱鳳,字天瑞,初命?南京刑部主事,歷員外郎、郎中,精練法比,然慎不輕決,每大寒暑獄,囚多庾死。君謹掃滌時食飲,又慮重囚苦齧鼠,特?蓄貓,自是死者絕少。尚書雅重君,諸司章奏,必令參定乃上,間草便宜疏亦以屬之。值詔例薦可任,布政按察不果擢,擢漳州知府。君聞有羣盜劫甚劇,過郡不至家而去。時上官欲以叛聞,因大發兵?功賞計,君曰:「是不足動眾,可撫定也。」乃揭榜要路諭賊福禍,賊感悟,多散去。徐引兵蹙之,果就禽滅。初,民欲入城避賊,君曰:是自?亂耳。亟止之,不易市集,竟亦無他繼。又新學宮及諸公署,徙獄近府治作捍海石隄治諸屬邑水利,民大稱便。立保甲法,盜無所於匿。郡境有畬人,野處山谷,君槩加撫賑,皆聽約束。或詣庭求直民有訟不直者,誣奏及君,復下君理,分獲重譴。君不施笞掠,以理折之,其人□□。此二事尤人所難者。君既抱才,器高自負許不帖帖?人下坐是忤物?有司所裁,弗克自盡,居六七年,意忽忽不樂,將棄官歸,始擢貴州左參政,道延平,得熱疾舁,至家半月,遂不起,是?庚申八月,年五十九而巳。君魁山??閎濶善論議少治經學多所自得有司錄其文以傳尤識當代典故其教子用家學不求外傅僎稱能官俊奇於文且有識操偉亦然其?庶吉士,皆在予門。予用是徵君之教?多君在郡督諸生躬?啟廸皆以?聞所未聞亦師事雲君之先出越國公華元自婺源徙貴溪高祖祿卿徙弋陽入國朝遂定居焉祖志福舉永樂庚子鄉貢歷岷府教授以高郵州吏目致仕考仲端累贈南京刑部郎中
官衔
前任:
邝文
漳州府知府
弘治四年-弘治十四年(1491年-1501年)
繼任:
彭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