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堯中(?—?),字心唐,一字執甫,号瀛臺,浙江嘉興府嘉興縣民籍,秀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沈堯中

大明南京刑部郎中
籍貫 浙江嘉興府秀水縣
浙江嘉興府嘉興縣民籍
字號 字心唐,一字執甫,號瀛臺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卒年不詳
出身
  • 萬曆元年癸酉科舉人
  • 萬曆八年庚辰科進士
著作
  • 《沈司宼集》
  • 《治统纪畧》
  • 《边筹七畧》
  • 《髙士彚林》

生平 编辑

萬曆元年(1573年)癸酉科浙江鄉試第三名舉人,萬曆八年(1580年)庚辰科會試第三十四名,登三甲第一百一十六名進士[1][2]。万历初知南陵。垦荒筑堰,浚川潴陂,硗确皆为沃壤。又著《砭俗要略》,喻化陋习。时进诸生校课授经。娴形家言,疏泮水台籍山桥北河,无不与学校相表里。以才见忌,历任六年,仅徙苏州府同知。累升南京刑部郎中,二十一年三月以科道纠拾降调[3],二十二年降调開州知州。

著作 编辑

沈堯中博学嗜古,明于典故。纂修郡志,著有《沈司宼集》、《治统纪畧》、《边筹七畧》、《髙士彚林》等书。

家族 编辑

曾祖沈康;祖父沈奎;父沈武,曾任省祭官。母吳氏[4]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五十八》:万历二十一年三月,覆南京刑科等科、河南等道所紏拾,刑部郎中方沆、户部郎中吕子桂、主事胡载道、大理寺左评事朱禹臣罢斥;刑部郎中沈尧中降调;旧稽勋司主事冯景隆、文选司主事周应治、已经外转并工部主事闵世翔俱仍原职,从之。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八年庚辰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林鳴盛
明朝南陵县知县
萬曆八年-十五年
繼任:
郝世科
前任:
张三聘
明朝開州知州
萬曆二十二年-二十三年
繼任:
劉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