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昌期(?—?),字廷際,直隸蘇州府太倉州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沈昌期

大明
籍貫 直隸蘇州府太倉州
字號 字廷際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卒年不詳
出身
  • 萬曆十一年癸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

應天府鄉試第十六名。萬曆十一年,登進士第三甲第九十一名[1][2]。萬曆十二年(1584年)任福建龍溪縣知縣[3]

家族 编辑

曾祖父沈葵;祖父沈山;父親沈文明。母楊氏[4]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黄惠、吳宜燮、八十四,《龍溪縣志·卷之十二》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十一年癸未科殿試登科錄》 
官衔
前任:
褚棟
明朝龍溪縣知縣
1584年-1588年
繼任:
王士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