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朝聘(?—?),號省軒中國清朝官員,本籍中國遼東鐵嶺[1]筆帖式出身的沈朝聘曾擔任過晉江縣令,報遷四川茂州知州,後因適逢清朝於臺灣設府縣,需要能員,遂於康熙廿三年(1684年)調補為臺灣府臺灣縣首任知縣[2][1]。任臺灣縣知縣期間廉政愛民,後因丁憂而去職,此後官至大中丞[2]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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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郊行集》一卷,內容多寫民間疾苦[1]
  • 《東吟倡和詩》一卷,乃與臺灣府知府季麒光合撰,為與東吟社諸文士相唱和之作;沈光文為之作序[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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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沈朝聘. 臺灣記憶. [2014-07-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2. ^ 2.0 2.1 王禮 主修, 陳文達 等編纂. 《臺灣縣志》 臺灣史料集成編輯委員會 編輯. 遠流. 2005-06-30: 258頁. ISBN 986-00-1269-5. 
前任:
無(首任)
臺灣府臺灣縣知縣
1684年上任
繼任:
蔣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