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鳴雷,字禹陽,湖廣臨湘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萬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初任廬陵縣知縣[1],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累官廣東廣州府知府[2]。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升廣東按察使副使[3]。次年以不謹去職[4]。莅治清廉,居家孝友,邑里仰重,舊祀鄉賢[5]

參考文獻 编辑

  1. ^ 《湖南古今人物词典》
  2. ^ 四庫全書本《廣州通志·卷二十七
  3.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萬歷三十三年三月乙亥朔 升廣東廣州府知府沈鳴雷為本省巡海道副使。
  4.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二十八》:万历三十四年十二月己卯 吏部以考察报成:浙江布政司右参议何湛之、福建盐运使徐震、湖广副使周应治、广东右参政朱東光、按察副使沈鸣雷、陕西右参政劉任、右参议袁谏、庆阳知府陈三畏、石阡知府乔惟槐,俱不谨;江西副使叶云初、福建右参政陈达、右参议刘毅、四川按察副使杜华先、云南按察使孟绍庆、副使张璧、山东左布政刘卿、山西左布政李芳、左布政兼副使赵彦、右布政兼副使刘汝康、贵州副使冉德升、河南右参政苏光泰,俱浮躁;浙江左布政使史继宸、右参政叶炜、江西左布政使吴献台、南安知府曾光鲁、湖广按察使陈鸣华、副使沈子来、佥事周应中、黄州知府潘元和、四川左布政使张文耀、右参议李之皞、成都知府吴仕瑞、云南右布政使张尧臣、按察副使杨应需、赵楷、广东副使何伟、右参政佘梦鲤、广西桂林知府李甫文、山东左布政使刘尚志、右参政董宋儒、副使刘不息、山西左布政使李国士、陕西按察使张应凤、贵州副使韩光曙、镇远知府曹汝较、河南副使何大化、南阳知府刘光祚、南直隶宁国知府史起钦、北直隶保定知府赵光远、河间知府冯伟,俱不及。其以浮躁降三级者:孟绍庆、苏光泰;以不及降二级者张尧臣、刘不息、张应凤、何大化;其坐罢软者三人:温州知府陈公相、云南副使华存礼、岳州同知霍荩臣;坐逃者一人:临洮知府王震夷;坐贪者二人:陕西右参政李徽猷、汉阳知府王宗本。凡诸府佐令长以贪论者五十六人。
  5. ^ 《岳州府志》
官衔
前任:
钱一本
明朝庐陵县知县
萬曆十七年-二十三年
繼任:
胡廷宴
前任:
方遂
廣東廣州府知府
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上任
繼任:
侯傅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