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世文(1510年—?),字國華,福建福州府閩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洪世文

大明山东按察司副使
籍貫 福建福州府閩縣
字號 字國華
出生 十二月十一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鄧氏,封宜人
出身
  • 嘉靖十三年甲午科舉人
  • 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

福建鄉試第五十名。嘉靖十七年(1538年)戊戌科会试第十名,二甲三十五名進士[1][2]。由户部郎中擢湖广参议。历迁浙江山东副使。寻以母老乞终养。

家族 编辑

曾祖洪英,曾任資善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祖父洪㻞,曾任恩生;父洪晅,曾任知縣。嫡母鄭氏;生母黃氏(1491年-1577年)[3]。慈侍下。弟世遷[4]。弟洪世武,嘉靖二十五年丙午乡试第一,官终南京大理寺评事。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林燫《明故洪母封太宜人黄氏墓志铭》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