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省内乡村振兴和驻镇帮镇扶村等工作[1]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加挂牌子 中共深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发。

主要领导
局长 刘卫翔
机关党委书记 林更斌
副局长 刘得胜、黄建洪
市委农办专职副主任 欧阳卫国
二级巡视员 李家山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机构类型 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行政级别 副地厅级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党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一层
對外官網 xczxhxzjlj.sz.gov.cn/
机构沿革
成立时间 2021年7月26日

历史沿革 编辑

  • 1990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山区市和新建市发展经济的决定》,安排深圳对口帮扶梅州市,是深圳市首次开展对口帮扶工作[2]
  • 1991年,深圳成立对口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该办公室先后随深圳市机构改革被列入深圳市经济贸易局、深圳市贸易工业局[3]、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4]及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5]的直属机构。
  • 2014年1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深化对口帮扶工作方案》,组建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深圳对口帮扶河源指挥部[6]
  • 2016年10月,深圳市对口支援办公室荣获“全国扶贫系统先进集体”称号[7]
  • 2019年1月,为聚焦推进精准扶贫战略,深圳市人民政府组建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该办公室划入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口帮扶、对口支援、扶贫协作、精准扶贫、经济协作等职责[8],作为深圳市人民政府正局级工作部门。
  • 2021年7月,深圳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深圳市对口帮扶汕头、河源和汕尾市驻镇帮镇扶村行动方案》,组建深圳对口帮扶汕头指挥部[9];7月26日,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揭牌成立,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正式重组为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1]
  • 2024年2月,将原属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和促进农业发展,指导农业现代化建设,依法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农业、畜牧业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划入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原职责 编辑

根据《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承担下列职责[10]

  1. 统筹研究拟订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和协作交流工作的发展战略、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评估工作。
  2. 负责指导和促进农业、畜牧业发展,指导农业、畜牧业现代化建设。依法负责全市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负责“菜篮子”工程的组织协调。负责农业、畜牧业安全生产监管。
  3. 负责“三农”、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领域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的总体计划、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4. 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全市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帮扶协作、合作交流工作。负责统筹推动对口地区区域协调发展和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5. 负责指导协调、联系服务各前方派驻机构和派驻干部。督促检查帮扶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绩效,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并提出建议。承担西部教育助学基金的监督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协作,推进消费帮扶工作。
  6. 负责与帮扶协作和合作交流地区的联系协调、交流互访、联席会议、组团参展等工作。
  7. 承担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驻深办事机构的联系、服务、协调等工作。
  8. 指导、协调“三农”和乡村振兴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9. 负责推动“三农”和乡村振兴领域科技发展,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
  10.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编辑

内设机构 编辑

  • 市委农办秘书处
  • 办公室(机关党委)
  • 规划财务处
  • 乡村振兴处(省内帮扶处)
  • 东西部协作处
  • 支援合作处
  • 社会帮扶处(驻深单位管理处)
  • 现代农业畜牧业处

前方派驻机构 编辑

  • 广东省第二扶贫协作工作组[11]
  • 深圳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12]
  • 深圳对口帮扶汕头指挥部[9]
  • 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6]
  • 深圳对口帮扶河源指挥部[6]
  • 深圳援藏工作组[13]

参考资料 编辑

  1. ^ 1.0 1.1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正式揭牌. fphzb.sz.gov.cn. [2021-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26). 
  2. ^ 镌刻:答卷写在扶贫路上_深圳特区报数字报. sztqb.sznews.com. [2021-03-27]. 
  3. ^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贸易工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4年第22期(总第392期). www.sz.gov.cn. [2021-03-27]. 
  4.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及相关职责的通知--2012年第2期(总第770期). www.sz.gov.cn. [2021-03-27]. 
  5. ^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对口支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8年第16期(总第1048期). www.sz.gov.cn. [2021-03-27]. 
  6. ^ 6.0 6.1 6.2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进一步深化对口帮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2014年第7期(总第870期). www.sz.gov.cn. [2021-03-27]. 
  7. ^ 深圳市对口支援办荣获“全国扶贫系统先进集体”称号_广东扶贫信息网. www.gdfp.gov.cn. [2021-03-27]. [失效連結]
  8. ^ 重磅!深圳机构改革方案来了!_工作. www.sohu.com. [2021-03-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01) (英语). 
  9. ^ 9.0 9.1 深圳市对口汕头、河源和汕尾市驻镇帮镇扶村行动全面启动--部门动态. www.sz.gov.cn. [2021-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 
  10. ^ 机构概况-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网站. xczxhxzjlj.sz.gov.cn. [2022-0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13). 
  11. ^ 广东省第二扶贫协作工作组:东西部扶贫协作的“粤桂”样本_深圳特区报数字报. sztqb.sznews.com. [2021-03-27]. 
  12. ^ 深圳援疆指挥部召开干部人才大会_深圳新闻网. www.sznews.com. [2021-03-27]. 
  13. ^ 深圳市第九批援藏工作组组长刘珍春:弘扬深圳精神,建设幸福察隅_援藏_中国西藏网. www.tibet.cn. [2021-03-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7).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