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漚客」[1](台羅:àu-kheh)或拗客/朽客/傻嗶/落智/奧客(朽木,台語音ㄠˋ柴ㄔㄚˊ,出處,彙音寶鑑423頁[2]),為台語用語,也常訛寫作擬台語讀音國語擬音詞奧客、澳客、凹客等,粵語中則稱為刁客、閪客、西客、凸客,是指惡劣的顧客。服務業普遍奉行「顧客至上」服務原則,但部份顧客會濫用權利,對服務員提出無理要求、投訴、於店內行為不檢。具有人身攻擊之貶意。
漚客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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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的漚客行為有:
- 順手牽羊:如在旅館隨意取走房間內的物品[3],或搜刮飛機餐中的不銹鋼餐具[4] ,或是蓄意破壞。
- 借酒裝瘋:常見於食肆、飛機,借喝醉酒對服務員出言不遜、騷擾其他客人、甚至性騷擾服務員等。[5]
- 出口成髒[6]
- 為個人享受罔顧公德及安全:如於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7][8]
- 諸多挑剔:如不斷投訴食品質素要求更換,多次退換自己不喜歡但品質沒有問題的貨品等。
- 濫用退換貨權利
- 交易不付錢
客服人員的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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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業前線人員由於怕被投訴而遭受處分或解僱,往往會啞忍,而上司又未必能妥善處理,一些商店東主又怕影響生意而忍受他們,助長了漚客這些行為,增加服務業者的壓力。但有些上司或老闆則支持前線人員,甚至親自出面處理。
- 如果業績貢獻度足夠,有時也會對漚客提供適當的服務。[9]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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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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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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