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自得(?—17世紀),行素肖鵬直隸鳳陽府泗州直隸州盱眙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潘自得於天啟七年(1627年)中舉人崇禎十年(1637年)成進士,選授工部主事,轉兵部車駕司主事。

弘光時,改武選司主事,陞職方司員外郎,和朱芾煌吳國琦劉若宜姜一學徐天麟周祚新張印中吳亮明王健賀燕徵黃衷赤張大賡張延祚姚孫棐金邦柱黃泰來黃鍾斗李長似張拱端徐肇森荊廷實許士健劉星耀陳璧董念陛共事[1]。他個性孝順,為生病的母親跪煎藥湯,又甘於淡泊,不願意干謁,以廉潔著名[2]

引用 编辑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弘光)時兵部先後司官之可紀者,為朱芾煌、吳國琦、劉若宜、徐天麟、姜一學、周祚新、張印中、吳亮明、潘自得、王健、賀燕徵、黃衷赤、張大賡、張延祚、姚孫棐、金邦柱、黃泰來、黃鍾斗、李長似、張拱端、徐肇森、荊廷實、許士健、劉星耀、陳璧、董念陛云。……自得,字行素,盱眙人。崇禎十年進士。武選主事、職方員外郎。擔泊不干人。
  2. ^ 乾隆《盱眙縣志·卷十七》:潘自得,字行素,號肖鵬。天啟丁卯舉人,崇禎丁丑進士,任工部主事,轉兵部車駕主事。公性純孝,母病跪煎湯藥。性甘淡泊,耻干謁,潔清著稱。

參考文獻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