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鳴岐(1578年—?),字文甫江西南昌府丰城县侯塘人,明朝政治人物。

熊鳴岐

大明廣東布政使
籍貫 江西南昌府丰城县
出生 戊寅四月三十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徐氏
出身
  • 萬曆十九年辛卯科舉人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

生平 编辑

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江西乡试第七十九名举人,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會試第二百二十二名,廷试二甲三十二名進士[1]。官刑部主事,升员外郎,三十八年六月往广东恤刑[2],升郎中,四十年七月升浙江绍兴府知府,四十四年升云南按察副使。泰昌元年十月升贵州布政司右参政、威清兵备,天启二年考察不及。崇祯初起复四川参议,四年十一月升湖广副使,官至广东布政使。著有《昭代王章》十五卷[3]

家族 编辑

曾祖熊鋼。祖父熊詔,恩例冠帶。父熊惟廣,國子生,贈吏科给事中。母游氏。永感下。兄熊鸣夏,字宗禹,万历五年进士,官吏科给事中。

参考资料 编辑

  1.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熊鸣岐,口口,易二房,戊寅四月三十日生。丰城人,辛卯乡七十九名,会二百二十二名,二甲四十二名。大理寺政,戊申授刑部廣東司主事,庚戌升员外,廣東恤刑,壬子升郎中,升绍兴知府,丙辰升雲南副使,庚申升贵州右参政,壬戌考察,己巳補四川,辛未升湖广付使。曾祖钢;祖诏,授例冠帶;父惟广,照磨;母游氏。
  2.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七十二 》:万历三十八年六月,命官各省恤刑,刑部郎中真宪时往浙江;路一麟往河南;员外熊鸣岐往广东;梁维屏往广西;林绍明往江西;主事王之臣往四川;刘泽深往云南;郭之琮往江北;史东昌往湖广;钱中选往福建;夏禹英往山东;江和往陕西;陆典往北直;大理寺寺副马呈秀往云贵;评事周光爕往山西。
  3. ^ 《丰城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