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俸(1420年—?年),字公爵四川重慶府巴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牟俸

大明右副都御史巡撫蘇松
籍貫 四川重慶府巴縣
字號 字公爵
出生 七月十三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胡氏,繼妻雷氏
出身
  • 景泰二年辛未科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

景泰二年(1451年)辛未科進士[1],授監察御史,巡按雲南

英宗天順元年(1457年),出任福建按察司僉事。憲宗成化初年,晉升為按察使副使,再升江西按察使,有政績,入朝擔任太僕寺少卿。

成化八年(1472年),以左僉都御史巡撫山東,賑災民飢,并請開鹽田,在五年任期內,救活飢民無數[2]。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改撫蘇松,因得罪汪直,下詔獄,謫戍湖廣。次年,卒於戍所[3]

家族 编辑

曾祖牟慶榮,祖牟道先。父牟永英,母冷氏;繼母李氏。兄牟侃,弟牟价。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景泰二年辛未科進士登科錄》:軍籍,治《春秋》,年三十二歲中式景泰二年辛未科第二甲第七名進士。七月十三日生,行二,曾祖牟慶榮;祖牟道先;父牟永英;母冷氏;繼母李氏。永感下,妻胡氏,繼妻雷氏;伯清(太和縣知縣),兄侃,弟价。由國子生中式四川鄉試第三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六十四名。
  2. ^ 明史·卷159》:牟俸,巴人。景泰初進士。授御史,巡按雲南。南寧伯毛勝鎮金齒,俸列其違縱罪,將吏皆聳。天順元年出為福建僉事。成化初,進秩副使。久之,遷江西按察使,政尚嚴厲,入為太仆卿。八年以左僉都御史巡撫山東。歲祲,請發濟南倉儲減價以糶,令臨清關稅收米麥濟振。皆從之。時大饑,雖獲振,饑民眾,轉徙益多。俸請敕鄰境撫、按隨所在安輯,秋成資遣復業。又乞開中淮、浙鹽百萬引,盡蠲州縣逋課。詔如所請,更命移臨清倉粟十萬石振之。至七月,俸又言公私困竭,救荒靡策,乞開納粟例,令胥吏得就選,富民授散官,且截留漕糧備振。十月復言:「今救荒者止救其饑,不謀其寒。縱得食,終不免僵死,乞貸貧民布棉。」帝皆嘉納。俸又檄發東昌、濟寧倉粟十萬余石為軍士月糧,而以德州、臨清寄庫銀易米振濟,奏請伏專擅罪。帝特宥之。已,復以俸奏免柴夫折價銀,移河南輸邊粟濟山東,而別給銀為邊餉,山東輸京租二十萬石,給本地用。十年又饑,請發倉儲出貸。撫山東五年,盡心荒政,活饑民不可勝數。
  3. ^ 明史·卷159》:以右副都御史改撫蘇松。俸性嚴。以所部多巨室,欲故摧抑之,乃禁索私租,勸富家出谷備振動千計,怨謗紛然。中官汪直有事南京,或譖俸。直歸,未發也。俸初在山東,與布政陳鉞負氣不相下。後鉞從容言俸短,直信之。十四年,俸議事至京,直請執俸下詔獄。先是,所親學士江朝宗除服還朝,俸迓之九江,聯舟並下。所至,有司供張頗盛。直因謂朝宗有所關說,並下獄。詞連僉事吳扁等十余人,俱被逮。繫獄半歲,謫戍湖廣。俸在江西時,共成許聰獄,人多議其深文。至是被禍,皆知為直誣,然無白其冤者。逾年,卒戍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