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阿尔巴尼亚

独立阿尔巴尼亚阿尔巴尼亚语:Shqipëria e Pavarur )是1912年11月28日在发罗拉(当时是奥斯曼帝国的一部分)宣布成立的议会制国家。其议会于1912年12月4日成立。1912至1913年伦敦会议英语London_Conference_of_1912–1913召開時,阿尔巴尼亚代表团提交了一份备忘录,要求国际承认独立阿尔巴尼亚。会议开始时决定阿尔巴尼亚地区将处于奥斯曼帝国的宗主权之下,但有一个自治政府。代表团基于阿尔巴尼亚人种族权利提出的承认请求遭到拒绝,1913年5月30日签署的条约将塞尔维亚希腊黑山之间声称拥有的土地的大部分分割,只留下一个中部地区作为独立领土,置于列强的保护之下。1913年7月29日,六个大国的大使再次开会,决定建立一个新的国家,即阿尔巴尼亚公国,作为君主立宪制国家。最后,随着1913年8月签署《布加勒斯特条约》,这个新的独立国家成立,将大约40%的阿尔巴尼亚族人口留在其边界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