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莲(1951年3月),女,辽宁西丰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辽宁大学中文系中文专业专科函授毕业,中共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生平 编辑

1969年10月参加工作。197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辽宁省西丰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县长,辽宁省妇女联合会秘书长,丹东市副市长,省人事厅副厅长、厅长,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企业工委副书记,省总工会主席等职。2004年7月获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委。2007年起,任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008年起担任全国人大代表[1]。2008年10月17日,中国工会十五大在北京开幕[2],大会选举她出任主席团委员[3][4]。2009年8月兼任辽宁省纪委书记[5]。2014年9月,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顾问。

遭处分 编辑

2017年1月5日晚间,央视播放的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下篇《以担当诠释忠诚》披露,作为当时的中共辽宁省纪委主要领导,因对辽宁拉票贿选案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已经退休两年的辽宁省纪委原书记王俊莲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俊莲在专题片中说,“我从退休那天起,我就认为这件事可能早晚要有一天要提起来的,在那个环境下我毕竟是纪委书记,组织上给我处分我有思想准备……给党组织造成这么大的破坏,冲击了党纪国法的底线,而且败坏了党的风气,又损失了那么多干部,我作为纪委书记没有守住阵地我认为失职失责。”[6]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王俊莲.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失效連結]
  2. ^ 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部编. 中国工会章程简史 第2版. 北京: 中国工人出版社. 2018.12: 125–126. ISBN 978-7-5008-7110-1. 
  3. ^ 中国人物年鉴社. 中国人物年鉴 2009. 中国人物年鉴社. 2009.12: 188. 
  4. ^ 中国工会十五大文件组编. 中国工会十五大文件汇编. 北京: 中国工人出版社. 2008.10: 144. ISBN 978-7-5008-4240-8. 
  5. ^ 王俊莲任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中央人民政府. [2012-05-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9-29). 
  6. ^ 对拉票贿选案履行监督不到位,辽宁省纪委原书记王俊莲被处分. 澎湃新闻. 2017-01-05 [2019-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7). 

外部链接 编辑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王唯众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2009年8月-2014年8月
繼任:
林 铎
民事職務
前任:
徐德明
辽宁省总工会主席
2004年2月-2010年10月
繼任:
赵国红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刘连生
辽宁省人事厅厅长
1998年4月-2003年3月
繼任:
赵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