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桓(1323年—1387年),字彥貞慈谿人。宅后王氏之祖。

王桓
王桓
彥貞
出生1323年 (1323)
逝世1387年(63—64歲)

早年師從趙寶峰,里人有不平之事,事无大小,咸取决于王桓,人稱“明白先生”。洪武四年(1371年),因博古通经被推荐到朝廷,朱元璋召见他,问:“先生处乡里,好恶何如﹖”王桓引《论语》之語曰:“臣处乡里,善者好之,不善者恶之。”[1],朱元璋很滿意,稱他“老学士”[2],与尚书魏杞山钱惟明、学士宋景濂讲论治道,一年後,授国子学正,知河南卢氏县,“教耕劝织,相语如家人父子”,有兄弟互告對方,王桓好多日罚自己站着审案,兄弟遂知錯和好。又曾任费县儒学训导。洪武十二年(1379年),致仕退休。因为其重视教育,王氏家族亦为当地望族,史称“宅后王氏”。著有《明白先生集》。有子王尹和张云航之女為妻。

注釋 编辑

  1. ^ 语出《论语》“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2. ^ 天启《慈溪县志》

參考書目 编辑

上文说王桓为费县宅后王氏始祖言出无任何依据: 1、费县宅后王氏始祖为费县本地人,最少王桓一家在费县居住已有四代人,也就是说王桓的高祖就是费县当地人,不是迁入的。 2、根据《费县志》记载:“王桓以明经辟认本县学训导”任职时间是洪武二十年以后至正统年初。洪武元年至洪武十九年费县的儒学训导是候恕和侯牧父子。 3、费县的王桓生二子,长子王景泰(曾任大名府知府),次子王景阳。并非是上文说的王桓之子王尹和。 4、上文说王桓曾被朱元章接见过,曾任国子监学正之职,又说在河南卢氏县做过知县,既然知县(七品官)又怎能去当官不入流的县级训导呢? 5、上文说王桓于洪武十二年致仕,而费县的王桓这个时间还是个极为普通秀才而已。

6、关于《都公譚纂》四明人中的王桓 國初,四明人王桓與二老者同赴召見,太祖於便殿上問二老者,卿事何業?一對曰:“臣業農。” 上曰:“卿為農,亦知禾麥之節不同乎?” 對曰:“知之。禾三節而麥四節,是不同也。” 上曰:“禾麥類耳,節之不同何也?” 對曰:“禾播種以春,至秋而獲,凡歷三時,故三節。麥則歷四時始成,故四節。” 上曰:“是能知稼穡之艱難者。即擢某州知州。” 其一人對曰:“臣業醫。” 上曰:“卿為醫,亦知蜜有苦而膽有甜者乎?” 對曰:“蜂釀黃連花,則蜜苦。猴食果多,則膽甜。” 上曰:“是能格物者。擢為太醫院使。” 次問及桓,桓對曰:“臣所業訓蒙。”上曰:“卿亦有好恶乎?” 對曰:“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惡之。” 上曰:“是能明理者。擢為國子助教。” 上文是都穆《都公谭纂》中的节录,本文中的王桓与我始祖名讳相同,且又都同为教育界的官员。《都公谭纂》中说的王桓是四明人,曾经被封为助教。他是否就是我们的始祖王桓呢?笔者查阅了有关资料,我始祖王桓虽与都穆文章中所称四明人的王桓同姓同名,然而并非一人矣!其理由为二:①、明设国子监,为国家最高学府,国子监的最高负责人为祭酒,其次为助教,这些官员需要从科举产生,他们的官位要七品以上。而我祖王桓为县级儒学训导,其选拔由地方上在生员中产生,没有品级,官不入流。再说费县王桓不可能到南京接受朝廷的便殿召见。 附都穆简记: 都穆(1458~1525)明代大臣、学者,金石学家、藏书家,字玄敬,一和元敬,郡人称南濠先生。吴县(今江苏苏州)人。7岁能诗文,及长,遂博览群籍。弘治十一年(1498)中进士,授工部主事,历礼部郎中至太仆少卿致仕。官至礼部主客司郎中,加太仆寺少卿,致仕。穆好学不倦,尝奉使至秦中,搜访金石遗文,拓印缮定,作《金薤琳琅录》20卷。又富藏书,每得异本,则向人夸示以为乐趣。著有《周易考异》、《史补类抄》、《寓意编》《铁网珊瑚》、《吴下冢墓遗文》等。

为此,笔者认为此慈溪人王桓并非是费县人费县宅后王氏的始祖王桓。详情请参阅笔者编著的《费县宅后王氏》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