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钧(7世纪—722年),唐朝官员。出自太原王氏第二房,北魏太中大夫王廣業的六世孙,冀州刺史王頊的儿子。

开元九年(721年)王钧担任洛阳县尉,抽打囚犯打完后不让起来,等到肿胀郁结时,再重重的打,血流遍地,痛苦欲死,他却眉开眼笑。开元十八年(730年)担任河南县县丞严安之也是他这样的人。开元十年(722年),唐玄宗至东都。转任洛阳主簿的王钧为宰相张嘉贞修缮宅第,以求任官御史。这时,王钧贪赃事发,玄宗特令在朝堂集众杖刑王钧。张嘉贞派他牵扯自己,促令有司迅速将其杖毙以灭口。

参考文献 编辑

  • 旧唐书》卷99 列传第49 张嘉贞传
  • 《旧唐书》卷186下 列传第136下 酷吏
  • 新唐书》卷72 表第12 宰相世系二
  • 《新唐书》卷127 列传第52 张嘉贞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