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宏

中国的法官

王静宏(?),男,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持废除死刑立场。曾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1]

[2] 曾是“成都孙伟铭醉驾肇事案”二审审判长,将其死刑改判为无期徒刑,他由此案推动中国设立了“危险驾驶罪”、“醉驾入刑”。[3][4][5]王静宏也是四川“岳父杀害女婿一家三口”案的二审法官[6],将一审死刑改判主犯张志军为死缓,轻判理由之一有凶手女儿作为被害人“家属”出具的一份“谅解书”,引起巨大社会争议。[7]

王静宏作为四川高院法官主审的四十起“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案,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案件中无一例外被告均为死缓,没有一例死刑。[8]

参考资料 编辑

  1.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21-1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11). 
  2. ^ 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任免案. 新浪四川. [2024-4-17]. 
  3. ^ “醉驾入刑”为何必要. 潇湘晨报. 四川日报. [2021-1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11). 
  4. ^ 孙伟铭案二审审判长王静宏:应增设危险驾驶罪. 新浪财经 (中国广播网). [2021-1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11). 
  5. ^ 赵文; 夏菲妮. 从死刑到无期,孙伟铭案改判实情. 中国长安网. 四川法治报. [2021-1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24). 
  6. ^ 张志军故意杀人二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20)川刑终33号. 
  7. ^ 四川“岳父杀害女婿一家三口”案再审开庭,案外律师:凶手女儿无权表示谅解. 新浪新闻中心. 中国新闻周刊. [2021-1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11). 
  8. ^ 威科先行法律数据库. 存档副本. [2022-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