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不滅論,主张人死身灭而神识不灭的学说。认为精神可以离开肉体而永恒不灭,由此论证其所谓生死轮回和因果报应。

  • 南朝宋郑鲜之著《神不滅論》。采用主客辩难形式,使用玄学语言,利用“薪火之喻”的弱点,宣传“神不灭”。说薪有干湿的区别,人的形体有感官(肌肤)与非感官(爪髮)的区别,说明薪火不相依存,神不和形一起消亡,进而提出从万物的有形必有尽,来证明精神的无形必不灭。但是对人体功能的分类和对感官性质的判断,为后来无神论的发展提供了资料。记载在《弘明集》卷五。
  • 南朝梁沈约著《神不滅論》。用“五情各有分域,耳目各有司存,心运则形亡,目用则耳废”,说明精神可以脱离形体而独存,再以“养形可至不朽,养神安得有穷”论证神不灭。记载在《广弘明集》卷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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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 中国历史大辞典·下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
  • 中国哲学大辞典.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